美國專利與商標局的文件顯示,“Speedbook”商標最早由一家名為中美電子有限公司(China America Electronics Corp. Ltd.)的企業申請,但后來該企業放棄了Speedbook商標申請。
自去年秋天以來一直有傳聞稱,谷歌將推出自有品牌的上網本產品,基于Chrome操作系統。谷歌首席執行官埃里克·施密特(Eric Schmidt)在倫敦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,鑒于谷歌與宏達電合作推出的Nexus One自有品牌智能手機在財務方面并未取得成功,因此谷歌或許不會研發基于尚未推出的Chrome操作系統的上網本。
Chrome操作系統就是針對輕薄型計算設備而設計的,因此有媒體問道,谷歌是否會通過類似于宏達電的合作模式而推出一款基于Chrome操作系統的產品。當時施密特表示:“我們曾經討論過這個問題。關于Chrome操作系統,我們有一個參考配置,有多家硬件合作伙伴,也有一些開源軟件開發商。我們首先看看,這些合作伙伴將推出什么產品。我認為,谷歌沒有必要推出自己的Chrome設備。PC行業不同于手機行業。PC行業習慣于與微軟合作,而手機行業尚未形成與哪家軟件商合作的習慣。”
然而,谷歌卻在施密特發表了上述言論之后開始申請“Speedbook”商標。商標申請與專利申請不同。在申請專利時,申請者不必將其與產品進行聯系,但在申請商標時,申請者必須明確解釋與該商標相關的產品或服務。盡管申請商標時相關產品或服務并不一定是已經推出,但就像蘋果申請iPad商標一樣,相關商品或服務會在不久之后推出。因此,谷歌不太可能在申請獲得“Speedbook”商標后,又將其拱手讓給硬件合作伙伴。
因此,谷歌申請“Speedbook”商標說明,谷歌計劃推出一款便攜式計算設備,這有可能是基于Chrome操作系統的平板電腦或者上網本,也有可能搭載Android設備的其它產品。另外,考慮到谷歌最后收購了芯片設計公司Agnilux,因此接下來幾個月谷歌的產品研發引人關注。